近年来,随着我国5g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等新兴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快,“数字化”成为备受关注的高频热词,其应用场景开始延展到政务服务、城市治理等方方面面。
不久前召开的十一届市委十次全会提出“城市数字化转型”这一全新概念,意即瞄准未来数字城市的发展趋势,通过数字化手段,对超大城市复杂巨系统进行高效管理。对于城市的数字化转型来说,足够体量的数据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前提,数据的开放、管理、应用等重要性愈发凸显。
作为工业和人口大国,我国社会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沉淀了大量数据,不少数据长期处于“未开发”状态,尚未得到有效利用,可以说潜力无限。今年4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》,将数据视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。
在市政协委员、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院长高富平看来,这一举措着眼于数据经济的市场经济定位,是富有远见的战略部署。
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数据经济的作用?在高富平看来,近年来蓬勃发展的“新基建”形成了广泛存在的数据生产基础设施,但由此产生的数据能否成为新的生产要素,还取决于数据社会化、市场化配置和利用、数据保护等制度是否能够建立起来。
“新基建应当与促进和规范数据流动、分享、分析和应用的制度建设联动规划和部署,才能真正实现新基建在数据经济方面的基础设施作用。”高富平建议,上海可率先在数据流通和市场配置制度方面进行探索,先行先试数据产权新范式,率先建立数据社会化、市场化配置和利用的可行模式,形成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。
为保证这一要素市场的规范运行,在数据生产到应用的全生命周期内,均应进行质量、安全和合规管理。高富平建议,上海可构建“商业驱动、技术支撑、法律保障”三位一体的数据流通利用制度架构,培育不同类型数据商业化模式和行业性的数据分享利用平台,建立各参与主体的权利、义务与责任相匹配的数据生产、流通、分析和利用的秩序。
数据的分析和利用,建立在大量公共数据公开的基础上。高富平认为,公共数据开放区可分为两大类:一是政府生产和加工的数据开放,以无偿无条件开放为原则;二是国家投资公共基础设施、市政、交通、医疗等企事业生产的公共数据,应当由生产的企事业单位自行或联合开放,实行有偿有条件开放,按照商业规则运营。
高富平进一步建议,上海在推进政府数据开放的同时,应当着力打造国有基础设施企业或事业单位公共数据的商业化开放、流通和分享利用平台。(顾杰)